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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组织部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作者:     新闻来源:三全学院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374     发布时间:2012-05-31

全体毕业生党员,你们好!

    大学生活转瞬即逝,你们的辛勤努力终于换来了今天丰收的喜悦,在此,对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走向工作岗位或继续深造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也特别提醒大家在离校之前,请务必将本人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注:组织关系介绍信就是转移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也就是常说的组织关系入党时形成的档案材料不代表组织关系。要转移组织关系,必须到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

    二、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所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三、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巳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由本人负责查明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的名称。

    2.人事关系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对签订就业协议,有一年试用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也要转移,不能保留在学校。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组织部予以补开,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向党组织汇报,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未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1.如果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六个月以内未办理接转手续的,要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在给予批评教育后,更换组织关系介绍信。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六个月、且不与原党组织联系的,自行脱党处理。

    六、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要主动与党组织联系,预备期满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

    以上事项请务必重视,以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移,组织生活正常进行,以免组织关系挂空,造成不良后果。党委组织部是党员之家,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致电0373-30291460373-3029047咨询。

    党委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衷心祝愿你们到新的工作(学习)岗位后,工作、学习顺利,生活愉快;祝愿你们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展现个人聪明才智,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材,为母校增光添彩。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