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科研需求与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各部门、各院系进行一次行政及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原则
程序规范,控制总量,勤俭节约。
二、报废条件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
(二)老化严重,无法修复和使用;
(三)按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使用的仪器设备。
三、报废程序
由使用单位或使用人提出申请,报总务部设备科初审。经学院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鉴定,将纸质版的报废申请表由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交至设备科备案,设备科报院领导经董事会批准后,通知使用部门或个人上交报废实物,由设备科与财务部同时做实物明细账和固定资产账的注销手续。
四、时间安排
2012年8月28日报废电脑通知。
2012年8月30日统一回收废旧电脑。
2012年12月25日有学院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013年5月13日公示并做资产实物账和资产明细账的销账处理。
附件:报废资产单.doc
总务部设备科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