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使学院资产更加高效、完整、统一,结合我院实际,请各院系及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员于本周五前将新乡校区搬至平原校区的所有资产详单纸质版交至总务部设备科(有主管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并盖章),同时在系统上进行变更登记。如系统中地点和使用人等信息不完整或需增加,请提前将具体信息报至设备科,进行维护和添加,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下午5点。逾期不配合的部门,总务部将不再办理未进行资产信息变更部门的采购、验收和固定资产入账等事宜。
联系人:郭祥玲、李长春
总务部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