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院公有房屋的科学管理,规范我院公有房屋的使用行为,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公有房屋管理暂行规定》,总务部对学院公有房屋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公有房屋指房屋产权归学院所有的办公、教学用房及经营性用房;
2、各院系、职能部门根据房屋使用情况,每间房屋交纳一把钥匙留总务部备案;
3、时间:2013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
4、新乡校区联系人;李长春 18639095726
平原校区联系人:秦全鹏 13525035920
总务部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