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心理学类课程教学师资力量,提升心理学类课程教学、科研水平,促进我校公共心理学基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特面向全校教职工选聘心理学类课程兼职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承担《教育心理学》、《心理学概论》、《社会心理学》、《公关心理学》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心理学类课程的授课任务。
二、选聘对象
凡我院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员工,符合选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心态健康,热爱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国家劳动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三)有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和课堂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四、选聘方法
(一)个人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兼职教师选聘登记表》(附件1),新乡校区的交给亮心沟通中心冯辉老师,平原校区交给亮心沟通中心胡静静老师,截至时间为3月7日下午16点,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3月10日下午14:30,由学务部统一组织选聘试讲(内容自选,时间为一个学时,地点为平原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五、试讲要求
(一)教学目的明确,时间分配合理。
(二)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要有思想性,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三)讲授要有艺术性。包括:
1.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
2.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3.多媒体课件制作力求减少文字,多图表、多动画,科学、清晰,有良好实用性;
4.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六、其他事项
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根据学校统一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的报酬。
学务部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