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苗强   新闻来源:学务部
责任编辑:
时间:2014-03-18   浏览:765

各教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精神,就我校2014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4年3月底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包括专升本)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成立评委会,由院(系)主要党政领导、辅导员(或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二)各院(系)评委会可根据评选文件通知制定本院(系)的评选细则。依据评选细则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名单,经过本院(系)审核后公示不少于2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务部。学务部对院(系)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2.2013年全年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获得过以下任何奖学金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驼人励志奖学金。

  5.通过班级民主评议。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候选人所在年级条件:五年制、四年制大三及以上;三年制大二及以上。

  3.2013年全年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2013至2014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且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经历。

  6.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学院奖学金。

  7.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同等条件下,各职能部门学生助理、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可优先推荐。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2013年,全班全年无学生违纪情况;

  3.2013年,全班体育课无挂科,必修课程挂科总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各院(系)要于3月20日12:00前上报本院(系)的评委会名单以及评选细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待学务部审查通过后再下发具体评优名额,组织评选工作。

  (二)3月18-20日,各院(系)需通知学生对照评选标准提出个人申请。3月21日各院(系)开展评选工作,3月22-23日各院(系)自行公示。

  (三)最终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认真填写《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附件1)或《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电子版一份,并于3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

  (四)同时被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要提交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被推荐的先进班集体要填写《先进班级体量化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于3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

  (五)以上材料的提交均需按照时间和格式要求提前报至学务部思政教育办公室苗强,电子版通过OA发送。

  五、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根据评选要求认真评选,严格审查,对于审核不严、弄虚作假、不按程序评选的,除了取消相应学生的个人或集体的评先评优资格,核减相应院(系)今后的评优评先名额外,并取消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和相关辅导员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各院(系)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以评选要求为引导,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

附件下载:1. 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2. 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3. 先进班级体量化考核表.doc

    

 

    学务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