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院新乡校区公有房屋的科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房产资源使用效益,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新乡校区部分办公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部门
涉及部门如下:
教务部、学务部、总务部、院长办公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等部门。
二、调整安排
1、教务部仍安排在综合楼301房间,办公人员和物品按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调整;
2、学务部需搬至综合楼301房间;
3、院长办公室需搬至综合楼301房间;
4、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在新乡校区只留一名工作人员并搬至综合楼301房间,其余人员搬迁至平原校区;
5、总务部从餐厅一楼搬至综合楼303房间;
6、职业职能鉴定站搬至餐厅一楼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其他事宜
1、搬迁时间安排在4月17日,所有涉及搬迁的人员需在4月16日下班前将各自办公物品整理并打包封箱。
2、所有搬迁的部门上缴及领取钥匙请联系总务部秦鹏,联系电话:13525035920。
3、搬迁所需联系搬家公司工人及纸箱等事宜请联系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李长春,电话:18639095726。
院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