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69号)要求,我校可以推荐1名人选参加省教育厅选拔,现将我校有关选拔、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截至2012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千人计划”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一)请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系统”,根据要求在申报软件上填写申报书,并打印申报书。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本次申报限自然科学领域,需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附件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
(三)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16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彭宽处。
(四)学校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五)经学校同意推荐至省厅的人选对象须于2014年6月18日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符合要求的装订材料。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1).doc
人力资源部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