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由于学院平原校区建设日渐完善,各单位门牌制作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更好地规范学院各类门牌标识制作的流程,现制定具体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1.各院系、书院下载《书院(院系)门牌审批表》并填报需要制作门牌的数量、名称、安装位置等信息,申请单位主管需对填报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并签字。
2.各院系、书院填好《书院(院系)门牌审批表》后,交至资讯中心办公室(基础医学楼二楼北面)。
3.申请表内“英文名称”一栏由外国语言学系进行翻译把关,翻译结果需由申请部门和外国语言学系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外国语言学系负责人签字。
4.申请表内“中文名称”、“数量”、“挂牌位置”三个栏目由申请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教务部、学生事务发展部)及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5.门牌设计出的最终样式由资讯中心负责审批。
请各院系、书院尽快报送审批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制作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书院(院系)门牌审批表及门牌模板.doc
资讯中心
210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