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 学 生 访 客 校 友 信息门户
通知公告
院长办公室: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申大鹏     新闻来源: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357     发布时间:2016-03-30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4日(星期一)为清明节法定假日,42日(星期六)、43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职工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二)教务部要按照学院放假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总务部要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四)党务办公室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

(五)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出游,坚决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院长办公室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