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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检监察审计部: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李涛    新闻来源:纪检监察审计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743   发布时间:2016-09-08

全院各单位: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师生员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过)节期间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五、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七、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表率,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各单位和全院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举报电话:0373-7375672,举报邮箱:sqjjjc@126.com




纪检监察审计部

2016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