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办理退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中。
三、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
(一)2021届毕业生:
1.须交住宿费的学生,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2.不须交住宿费的学生,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学费。
(二)其他学生: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务部和财务部解决。
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373-737579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财务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