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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校新乡校区车辆停放专项规定

作者:王聪 新闻来源:新乡校区管理处 责任编辑:裴淑雅 时间:2026-03-31 浏览:10

为维护新乡校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全体师生出行安全及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针对校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出台专项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动车:

1.机动车须按位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未划设停车位区域随意停放。

2.校内机动车停车位仅供机动车使用,禁止停放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应整齐停放于道路两侧指定的划线区域内,停放时须落锁,防止丢失。

三、违规处罚:

1.对于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首次查实后将电话通知车主,要求其在5至10分钟内驶离或规范停放;再次违规将予以锁车处理,并告知车主;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注销其校内通行资格,一年内禁止入校。

2.对于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经发现即予以锁车处理,锁车期限为两天;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将车辆清出校园,取消其入校资格。

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沟通维护良好校园秩序。

本规定自3月24日正式施行。


新乡校区管理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