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北医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博士实验室)建设项目拟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关项目经验的商家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豫北医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博士实验室)建设项目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打造标准化科研空间,建设内容涵盖四个博士工作站的区域装修改造:装修工程包括原有设施拆除、石膏板与铝扣板吊顶、水电及大功率设备线路改造等;实验台安装工程包括钢木结构中央岛台及边台,配置试剂架、PP水槽龙头、PP电源盒等配套设施,所有施工及材料须符合耐腐蚀、承重及环保要求,确保按学校指定时间交付即可投入使用(工期25天)。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一)即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12:00前,需将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ybyxyztbyzcglc1@163.com(此处应注意字母均为小写,邮箱用户名尾数为阿拉伯数字1)。邮件标题内容格式为:公司名称—科技创新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上述时间外报名均不具备响应资格。
(二)报名文件包含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实验室配套安装等相关内容)、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相关项目业绩、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以上资料需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上述邮箱,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科技创新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响应保证金信息表excel版(附件2),按照转账凭证信息准确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科技创新中心。
三、谈判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本项目需缴纳谈判保证金肆仟元(4000元),请各响应单位于2026年5月27日12:00前完成缴纳,转账备注中需填写清楚项目名称,转款凭证需在响应文件中体现,作为后续保证金退款凭证,确保图片清晰可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单位拒绝按照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要求与谈判方签订合同。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采用商业贿赂、敲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参与谈判的,或恶意串通的。
4.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合同签订后,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按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单位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豫北医学院
汇款账号:4100 1561 7100 5000 1297
开户行:建行新乡市洪门支行
(三)确定成交单位后十日内退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需求部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成交商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由需求部门提交手续无息退还。
四、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已在公告正文中列明(含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故不再单独向报名商家发送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以本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进行报价和准备,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谈判会。
谈判响应文件数量为一正四副,按照以下顺序制作,且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目录和页码。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具体表格内容详见附件3
(二)诚信承诺函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三)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相关资质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2.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企业公章)。(注: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5年度财务报表
(五)报价单(附件1)
(六)谈判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需确保图片清晰
(七)谈判响应保证金信息表(附件2)
(八)请各响应商除携带纸质文件外,务必携带装有附件1(Excel格式报价单)的U盘至谈判现场,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报价一致。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8日10:00,豫北医学院平原校区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请响应商提前到行政楼一楼休息区等候。
六、本项目无预付款。
七、进校要求
按照规定,所有校外来访人员、车辆均实行线上预约审核制,需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豫北医学院服务号”,登录后点击右下角“便携服务”,选择入校申请-来访人员登记-访问部门(招投标与资产管理处)-被访人(刘芳),请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事由中填写“公司名称”。预约审批通过后,来访人员需刷身份证入校。
八、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校方所有,校方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九、项目咨询联系人:赵老师18638326678
谈判咨询联系人:刘老师0373-7375531
招投标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