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搞好学院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党发〔2010〕33号)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对2012-2013学年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现担任学院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学院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职工党员。
(二)评选比例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按照总支、支部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选。
2.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按照职工党员10%的比例、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照学生党员6%的比例进行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党务工作者10%的比例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及党务专项目标考核各项任务。
1.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立意创新、形式新颖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教工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学生党员学习努力,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比例较高;积极研究和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支部创新活动成效明显。
2.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切实发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认真落实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资料、有考勤登记、有情况记录;创新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
3.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特色党员教育活动,活动有计划、抓落实、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整理规范;党内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4.严格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严把入党审查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计划进行,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程序严谨,公开公正。本学年发展党员过程未出现任何举报现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自觉学习的表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学习型组织建设出勤率、考试成绩在本部门位列前1/3;本学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业务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业务相关课题。
(2)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2012年度绩效考核在本部门位列前1/2。
(3)服务师生的表率。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
极主动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
权益。其中辅导员的学生满意度在80%以上。
(4)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学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5)弘扬正气的表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
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积极
参加党支部各类活动,活动参与率90%以上。
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无无故缺勤现象。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考试课平均成绩在本班排名位于前1/3;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本学年荣获院级以上荣誉至少一项。
(4)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积极投身党务工作,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重复参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1.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带头钻研业务。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认真研究党务工作,完善党组织各类制度,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
3.带头维护团结。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4.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所在党总支、党支部评选位列本基层党组织前1/3。
5.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12-2013学年党内评优评先工作组,负责评选的组织、检查、监督。
工作组组长:王志凯
副组长:王金文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引连 王炜烨 吕 莎 许红芝 齐 琦 张 钢
李印省 李 健 金靖芝 赵元雪 徐 超 贾 臻
崔向前 韩 丽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党务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遴选,党委研究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6月21日前)
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参照评选条件,分别填具《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二)基层党组织推荐(6月24日前)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严格审核申报单位与个人资格和条件。
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总支负责依据党务专项目标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后,按照党总支支部总数的25%进行推荐,并将推荐报告(包括量化考核具体过程、结果)于6月24日前报送党务办公 室。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按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党员总数的15%进行推荐;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本总支学生党员总数的6%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按本总支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5%进行推荐;不足1人的按照1人进行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具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推荐表于6月24日前报送党务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6月26日前)
工作组依据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组织进行评选、审核。评审结果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7月1日前)
学院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对评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评选过程当作总结经验、学习交流、促进提高的过程,当作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过程。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向在学院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倾斜。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宣传本单位党员的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二)各级党组织向学院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教育,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及其它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党务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