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宣传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3年度宣传工作指标及考核方案》要求,我院将开展2013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院(系、部)、职能部门
二、考核方式
对各部门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总结为主,评比为辅。
(一)部门层面:目标考核、评选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二)员工层面:评选宣传工作风采人物。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考核
1.《2013年度宣传工作指标及考核方案》(见附件1)所涉及院(系、部)、职能部门须全部参与。
2. 对各院(系、部)、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统计表见附件3),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部门为“合格”;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部门为“不合格”。
(二)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
1.设“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5个(统计表见附件3)。此项评选由单位自愿申报,择优评选。
2.设“宣传工作风采人物”奖5个(统计表见附件4)。此项评选由个人自愿申报,择优评选。
四、考核、评比时间和程序
(一)12月6日至13日,各院(系、部)、职能部门及个人统计稿件、上交材料。
(二)12月14日至17日,宣传工作考核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量化统计,结果拟定。
(三)12月18日至20日,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审议。
(四)12月23日至27日,考核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
五、稿件标准
(一)在学院内外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本部门(院系部)工作的新闻(包括文字新闻、新闻图片、新闻视频等)。各类媒体上发布的通知、公告、招生简章、招聘启事、年鉴等不是新闻,不统计在内。
(二)学院内稿件指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部门网站新闻不统计),《三全学院报》刊载的消息、通讯,山泉之声广播台播报的新闻。
(三)稿件报道的内容须为本部门组织(主办或承办)的活动,稿件中须包含本部门名称,作者包含本部门教职工。
(四)校外媒体刊发的文字、图片稿件须包含“三全学院”名称,署本部门教职工姓名,视频类稿件须包含“三全学院”名称。
(五)非本部门教职工、本部门下属机构学生撰写的新闻稿件都不属于该部门。
(六)部门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作者发生改变,此稿件仍归属该部门。
(七)稿件发表区间:
六、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实事求是。一旦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本部门宣传工作考核成绩得0分。
(二)各部门将2013年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自己保存有效证明(复印件、截图、录音、录像等材料)。
(三)12月13日下午5点之前,统计结果经各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或签章)后,报送至资讯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其他事宜
(一)资讯中心不参与“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宣传工作风采人物”两个奖项的评选。
(二)本方案由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3年度宣传工作指标及考核方案.doc
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