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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讯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的通知
作者:王德胜     新闻来源:资讯中心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389     发布时间:2017-12-15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7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要求,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核、评先对象

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各单位教师通讯员

二、考核、评先方式

对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2017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见附件)所涉及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

2. 对各院(系、部)、书院、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统计表见附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合格”,宣传项得满分;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不合格”,宣传项得0分。

四、评先内容及方式

(一)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

1. 设“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奖”若干。评选标准见附件。

2. 设“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3~10个。评选标准见附件。

3. 设“新闻宣传风采人物”奖3~10个。评选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评先时间和程序

(一)2017年12月下旬,各单位统计本单位稿件,递交相关材料;

(二)2018年1月上旬,领导小组审核、统计材料,拟定考核、评先结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2018年1月中旬,考核结果在学校内部公示;

(四)2018年1月中旬,评先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

(五)2018年1月下旬,评先结果发文。

六、稿件标准

1.在学校内外报纸、网站、电视台、媒体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包括文字新闻、新闻图片、新闻视频等)。各类媒体平台上发布的通知、公告、招生简章、招聘启事、年鉴、文体活动视频、自媒体新闻不在统计范围。

2.校内稿件包括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不包括部门网站新闻),《三全学院报》刊载的消息、通讯。稿件报道的须为本单位组织(主办或承办)的活动,稿件中须包含本单位名称,作者包含本单位教职工。

3.校外稿件包括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文字、图片、视频,稿件中须包含“三全学院”名称。

4.本单位以外教职工撰写的新闻稿件不属于该单位。

5.单位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作者发生改变的,稿件仍归属该单位。

6.资讯中心工作人员独自撰写的外宣稿件,属于学校外宣,虽内容与某单位相关,但稿件不归属该单位。

七、考核、评先要求

(一)各单位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实事求是,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二)各部门将2017年(1月1日~12月29日)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表中“计分”一栏由资讯中心填写。

(三)2017年12月29日下午4点之前,统计表格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二楼资讯中心王玺秀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表。

七、更多详情资讯中心负责解释。电话:7375961

附件下载:2017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doc

资讯中心

                                               2017年12月15日